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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五四表彰活动和发展新团员的通知
各团总支、团支部:
为弘扬“五四”精神,充分发挥共青团员的先进表率作用,表彰在学院各项活动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,激励全院团员青年勤奋学习、健康成才,创造学先进、赶先进的良好氛围,院团委决定,在“五四”期间评选表彰一批“优秀团员”、“优秀青年志愿者”、“十佳团员”、“十佳团干”、“十佳青年志愿者”和“先进团支部”,吸收一批优秀青年加入共青团组织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评选条件
优秀团员: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有较好的思想道德素养,品质高尚、遵纪守规、成绩优良,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。
优秀青年志愿者: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品质高尚,热心公益事业,成绩优良,在青年志愿者活动中有较好表现。
十佳团员: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有较好的思想道德素养,品质高尚、遵纪守规、勤奋学习、成绩优异,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。
十佳团干: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有较好的思想道德素养,品质高尚、勤奋学习、努力工作,在本职岗位和学院各项活动中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。
十佳青年志愿者: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品质高尚,热心公益事业,勤奋学习,成绩优异,在青年志愿者活动中表现突出。
先进团支部:支部团结,有活力,团的各项工作能正常开展,成绩显著,能如期如质完成团委交办的各项任务,班级学习气氛浓厚,班级工作月评名列前茅。
二、 推选办法及名额分配
1、“优秀团员”和“优秀青年志愿者”各按班级人数的2.5%推荐。
2、各系部推荐“十佳团员”、“十佳团干”、“十佳青年志愿者” 各1~3名(须在优秀团员和优秀青年志愿者中产生)。
3、各系部推荐“先进团支部”1名(系部班级多的可增至2名)。
4、新团员的发展由各系部的具体情况而定。
5、推荐名单和申报材料(优秀团员和优秀青年志愿者不需申报材料)须经班主任同意、系部领导审批,并于4月27日前报送院团委。
共青团湖南民族职业学院委员会
附:优秀团员、优秀青年志愿者、十佳团员、十佳青年志愿者推荐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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