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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系部:
为激励广大高校学生努力学习,全面提高自身素质,培养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,现根据市教育局岳市教通[2008]56号文件精神,在我院2008届毕业生中开展评选优秀毕业生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条件
1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坚持科学发展观,思想进步,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。
2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品行优良。
3、综合素质高,热爱所学专业,勤奋学习,成绩优异。
4、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,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、解决问题和创新能力。
5、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其他公益活动,身体健康。
6、除上述条件要求以外,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(1)被评为市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;
(2)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至少二次;
(3)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,成绩显著,并获得市级以上奖励。
二、推荐名额
各系部毕业生推荐名额控制在本系部毕业生(包括高中起点三年制、初中起点五年制大专毕业生和初中起点三年制中专毕业生)总数的3%以内。具体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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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部 |
毕业生人数 |
名额 |
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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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文系 |
322人 |
10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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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技术系 |
188人 |
6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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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语系 |
279人 |
8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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艺术系 |
174人 |
5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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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系 |
96人 |
3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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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藏部 |
171人 |
5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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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计 |
1230人 |
37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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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评选办法
1、班级提名。在班级全体学生充分酝酿德基础上,经投票提出推荐对象名单。
2、系部考察。由系部逐一考察班级提名对象,并广泛征求任课教师和本系部其它班级的意见,向学院报告被提名对象的考察情况,然后提出是否作为学院推荐对象的建议。
3、学院推荐。学院全面审核各系部提交的推荐对象的有关情况,依据评选条件和择优原则,确定上报推荐对象,并在校内公示。
4、市教育局审批:对学院提出的推荐对象及其推荐材料逐一审核,确定市级优秀毕业生名单。
四、奖励
经评定的优秀毕业生,将被授予“岳阳市普通高等学校2008届优秀毕业生”称号,颁发荣誉证书。
优秀毕业生由学校优先推荐给用人单位。
五、评选要求
1、评选优秀毕业生,既是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的一项重要措施,又是对毕业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一次极好机会。各系部要结合评选工作,大力宣传优秀毕业生的先进事迹,广泛开展以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、荣辱观和择业观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。
2、切实加强对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领导,认真组织实施。整个评选工作在学院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进行。
2、要严格坚持评选条件和坚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的评选原则,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,宁缺勿滥。
3、整个评选工作要在5月14日之前完成。具体时间安排如下:
(1)5月9日——5月13日 各系部考察评选
(2)5月14日上午12点以前各系部上交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材料
(3)5月14日——5月15日 学院审核
(4)5月15日——5月16日 初选名单公示
(5)5月16日上报市教育局
六、各系部上交的材料有:
1、岳阳市普通高等院校2008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审批表。
2、岳阳市普通高等院校2008届优秀毕业生登记名册。
3、优秀毕业生的综合推荐材料。
七、附件
1、岳阳市普通高等院校2008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审批表。
2、岳阳市普通高等院校2008届优秀毕业生登记名册。
学生保卫处
2008年5月9日 |